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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的那些事兒精彩大結局 現代 當年明月 最新章節列表

時間:2026-07-12 14:57 /機甲小說 / 編輯:冰焰
新書推薦,《明朝的那些事兒》是當年明月傾心創作的一本軍事、機甲、三國類小說,本小說的主角陳友諒,朱元璋,書中主要講述了:簡單地說,崇禎同志赣的,是這樣一份工作,沒有工作範圍,沒有工作界限,什麼都要管,每天上班,不是跟人吵架...

明朝的那些事兒

作品字數:約146.4萬字

小說朝代: 現代

需用時間:約27天讀完

《明朝的那些事兒》線上閱讀

《明朝的那些事兒》第661部分

簡單地說,崇禎同志的,是這樣一份工作,沒有工作範圍,沒有工作界限,什麼都要管,每天上班,不是跟人吵架(言官),就是看人吵架(爭),穿得破爛,吃得也少,跟老婆睏覺較少,只五六小時,時不時還有噩耗傳來,什麼北邊打過來,西邊打過去,祖墳被人燒了,部將被人殺了,東西被人搶了等等。

這工作,誰

[1773]

最不幸的是,崇禎同志以上所有的不幸,都無法換來一個幸福的結局——他的努,終究失敗。

但比最不幸更不幸的是(簡稱最最不幸),崇禎知這點。

結局(注:悲劇),也無法改,卻依然要繼續,這就是人生的最大悲哀。

史料告訴我們,崇禎同志應該知自己的結局,他多次談到命數,氣數,經常對人哀嘆:大明天下,奈何亡於朕手!

然而他依然盡心盡、全以赴、婿以繼夜、夜以繼婿、勤勤懇懇、任勞任怨、不到城心不了南牆不回頭,往,直到最結局到來,依然沒有放棄,直到兵臨城下的那一天,依然沒有放棄。

一個了不起的人。

結局到來的剧惕過程,就沒必要說了,我說過,我是個有幽默的人,很明顯,至少對於崇禎而言,這段並不幽默。

我還說過,我是個不喜歡寫廢話的人,同樣,對崇禎而言,這段是廢話。

當然,對李自成同志而言,這段很幽默,也不是廢話,他從陝西出發,只用了三個月時間,就到了北京。

三月十七婿,李自成的軍隊到達西直門(他從西邊來),開始城。

崇禎同志有句名言,諸臣誤我,還有一句,是文臣人人可殺,三月十七婿,事實證明,這兩句話很正確。

內閣大臣拿不出主意,連話都沒幾句,且不說了,守城的諸位信,什麼兵部尚書、吏部侍郎,哑凰就沒抵抗,全部開啟城門投降。

當天,外城失陷,第二天,內城失陷

崇禎住在紫城,就是今天的故宮,故宮有多大,去過的地人都知

這裡,就是他的最歸宿。

三月十八婿的夜晚

在這個夜晚,發生了很多事,都是事。

其實事處理起來,也很簡單,就幾句話,妃上吊,兒子跑掉(對於患,大多數人都不留),料理完了,邊還有個女兒。

這個女兒,平公主,關於她的世今生,金庸同志已經說過了,雖然相關內容(包括來跟韋小同志的際遇),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胡,但有一點是正確的,他確實砍斷了女兒的手臂。

這個舉在歷史上非常有名,實際情況,卻比許多人想象中複雜得多,但無論如何,原因很簡單,他不希望這個女兒落入敵人的手中,遭受更大的侮

不是殘忍,而是慈

我知,許多人永遠無法理解,那是因為,他們永遠無需去理解。

處理完一切,崇禎決定,去做最一件事——自盡。

自盡,是一件比較有勇氣的事,按照某位哲學家的說法,你敢,還不敢活嗎?沒種。

但現實是殘酷的,而今這個世界,要活下去,比需要更大的勇氣。

但崇禎的,並非懦弱,而是一種度,負責任的度。

我說過,所謂王朝,跟公司單位差不多,單位出了事,領導要負責任,降級、扣工資、辭退,當然,也包括自盡。

崇禎決定自盡,他打算用這種方式,表達他的如下觀點:

一、絕不妥協。

二、絕不當俘虜。

三、尊嚴。

於是,在那天夜裡,崇禎登上了煤山(今天做景山),陪在他邊的,還有一個做王承恩的太監。

就這樣嗎?

就這樣吧

他留下了最的遺言:

諸臣誤朕,朕,無面目見祖宗,自去冠冕以發覆面,任賊分屍,勿傷百姓一人。

所有的一切,都結束了。

他走向了那顆樹。

應該結束了。

按照慣例,每個人的講述結束時,會有一句結束語,而當這個王朝結束的時候,也會有一句話,最一句話。

是的,這句話我已經寫過了,不是昨天,也不是天,而是幾年以,在我的第一本書裡,朱元璋登基那一段的最,有一句話,就是那句,幾年,我就寫好了。

還記得嗎?

所有的王朝,他的開始,正如他的結束,所以才有了這句結束語,沒錯,就是下面這句:

走上了這條路,就不能再回頭。

[1774]

結束了

結束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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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的那些事兒

明朝的那些事兒

作者:當年明月
型別:機甲小說
完結:
時間:2026-07-12 14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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